教學發展中心-借用服務-其他借用領用服務

其他設備


借用(領用)流程:

至教學發展中心填寫『設備借用登記表』、『一般課程耗材領用表

 

辦法:(相關辦法)

教學發展中心教學資源管理辦法

 

可借用(領用)用途:一般教學課程、數位教學課程、各項教學研討會議與活動

 

可借用(領用)設備:

項次 品名 數量 項次 品名 數量
1 冷氣卡 (4、5樓一般教室) 多量 6 磁鐵 多量
2 看板 (A1) 11 7 充電電池 (3號) 多量
3 看板 (A0) 8 8 白板筆、板擦 (領用) 領完為止
4 延長線 多量 9 粉筆、板擦 (領用) 領完為止
5 桌子(60 X 180)白色 15 10    

附註:依據每學期經費補助況狀調整。領用相關之物品僅支援 有庠3~6樓教室 教學課程與活動。

 

其他說明:

1.借用時間以上班時間為準學生如需借用設備,需押學生證(領用無須押證)

2.冷氣卡方面:
A.冷氣卡只提供給 正式課程與教學活動(需有排課) 之 有庠4、5樓一般教室 使用
,各系教室或實驗室如有需求,請洽各系系辦。
B.中心僅提供借用,冷氣開放與否請依照 總務處 公告為主。如有發現冷氣故障,也請自行至 總務處 報修。

3.借用設備如有損壞,請照價賠償。

以上相關規則教學發展中心有權依據現況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