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發展中心-借用服務-教學空間借用服務

教學空間 與 數位教室


借用流程:

請先來電(分機1234)詢問並登記,再填寫數位教室借(租)用申請表完成借用手續。
(備註:教學空間冷氣需另外向總務處申請。)

 

表單:(文件下載)

數位教室借(租)用申請表

 

辦法:(相關辦法)

教學發展中心教室使用規範

教學發展中心教室借用辦法

 

可借用用途:一般教學課程、數位教學課程、各項教學研討會議與活動(以校內教學活動為主)

 

可借用教學空間:

10401 數位教室 (120人)

10501 數位教室 (120人)

10601 亞東講堂 (68人)

10602 多功能教室 (45人)

10606 多功能教室 (60人)

10610 展示間

(以上教學空間皆有 獨立冷氣,如有需求請向 總務處 申請)

 

附註:
有庠3~5樓一般教室 請洽 教務行政組
(10502、10513、10417有獨立冷氣)

 

其他說明:

1.借用時間以上班時間為準,如非上班時間或假日,請先來電詢問,並需再利用簽呈的方式借用(需會簽中心與總務處)。

2.以校內單位短期借用為主,如需長期借用,依照專案方式辦理。另為一般課程排課,請洽教務行政組校外單位租用,請洽總務處。

3.如遇衝突,以全校重要大型會議與活動為優先,原登記借用單位請調整借用時間或教室。其於請各單位自行協調。

4.新學期借用,將以新學期所有課程排課完畢後,再開放借用。開放時間另行通知。

5.各教學空間如有 冷氣開放 需求,請洽 總務處 申請。

以上相關規則教學發展中心有權依據現況調整。